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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确定13家旅游休闲街区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公示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标准(LB/T082-2021)》及《江西省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细则(试行)》等标准与细则,经创建单位自评、自愿申报、各...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标准(LB/T082-2021)》及《江西省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细则(试行)》等标准与细则,经创建单位自评、自愿申报、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推荐,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、现场评定、会议研究等程序,以下13家申报单位达到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标准,拟认定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,现进行公示,名单如下。
1.南昌市万寿宫旅游休闲街区
2.九江市庐山牯岭街旅游休闲街区
3.景德镇市昌南新区记忆旅游休闲街区
4.萍乡市南正街旅游休闲街区
5.新余市仙女湖七夕老街旅游休闲街区
6.赣州市江南宋城旅游休闲街区
7.宜春市樟树市三皇宫旅游休闲街区
8.上饶市广信区楮溪老街旅游休闲街区
9.上饶市鄱阳县饶州古镇旅游休闲街区
10.上饶市广信区望仙谷岩铺老街旅游休闲街区
11.吉安市庐陵人文谷旅游休闲街区
12.抚州市黎川县明清古城老街旅游休闲街区
13.抚州市文昌里旅游休闲街区
公示期为2021年8月25日至31日。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实名(单位须加盖公章)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,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。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,不予受理。电子邮箱地址:zyc@dct.jiangxi.gov.cn;传真:0791-88916703;电话:0791—88916728
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
2021年8月25日
来源:江西文化和旅游厅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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